疫情期间业委会期间业委会无所作为,疫情结束挑拨业主闹事,文主任群里骂人,业主要求如下:请政府监督业委会回复,关于业委会公示的银行账目,存在以下问题: 一、这次的公示不能完全体现出账户内资金的进出详情,需要公示加盖银行印章的账户明细和回单。 二、业委会公示的账户内有几笔大额支出,需要将所签条约、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付款回单一同进行公示: 1、1月10日支付的货款(昆山宏顺通-东门LED屏尾款)15000元需要公示原章条约、宏顺通公司开具的发票及所有付款的银行回单,“尾款”是15000元,“全款”是多少? 2、4月12日支付的8000元律师费,需要公示原章条约、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及所付款的银行回单。 三、理财账户定存的450万元,4月24日就到期了,自4月24日至公示日,这笔巨款在哪里流转? 四、业委会利用小区公款进行定存或银行理财,都必须得到2/3建筑面积业主的同意且公示后才可以,这2/3业主的同意签名及公示在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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