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日,楼主的前任突然给楼主的微博点了赞。分手三年,期间一直没有联系。曾经一度没有删除联系方式,因为在一起谈论过这个问题,相互都认为没有须要。但是比及自己真的走到那一步,发现自己照旧太年轻了。分手了,那还能做什么朋友?顶多只能算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了,连陌生人都谈不上。原来一直不舍得删,心存理想。直到有一天,前任在朋友圈秀恩爱了。我删了,彻彻底底地删了,微信微博所有的社交平台都删光了。因为心里堵得慌,眼不见为净。
但是她并没有删除我,因此微博照旧我的粉丝。我们并无联系,前几日听共同的朋友说她要结婚了。突然就释怀了,都已往了。关键,我就看不懂了,时隔三年突然给我微博点赞干嘛?手滑吗?我想问问各位大神,分手了另有须要留着前任的联系方式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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